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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,将货物港务费、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%。
12月24日,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《关于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执行到期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港口建设费征收至2020年12月31日止,即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征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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